践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 勇担责任使命
发布时间:2026-01-20新闻来源:河北省天主教“两会”、天主教保定教区作者:河北省天主教“两会”监事会监事长、天主教保定教区安树新主教
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以来,保定市天主教爱国会积极统筹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主教、神父、修女教育活动全覆盖,政策法规在保定教区全面落地见效,引导广大信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地方发展与社会和谐贡献积极力量。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这四点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学法规是根基,守戒律是保障,重修为是核心,树形象是果实,深刻诠释了个人修养、团体建设与社会担当的内在统一。作为新时代的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我们既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更是践行者与受益者,“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不仅是宗教界人士修身行事的基本遵循,还是新时代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指引,更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关键举措,也是凝聚信教群众共识、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值得每一位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牢记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回应时代要求。
“学法规”是立身之本,更是蒙福之基。“请听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宣示的法令和规则,务要学习遵行”(申5:1),“你们应该遵守我今日吩咐你们的一切诫命”(申11:8)。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宗教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还是宗教领域的相关条例,都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规范宗教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于宗教界人士而言,“学法规”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更是宗教实现自身健康传承的现实需要。作为宗教教职人员,树立法治意识、主动学法规、懂规矩,就要将国家法律法规与宗教教义教规深植于心,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同以色列人将十诫存于约柜,让每一次决策、每一项行动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新时代的教职人员只有筑牢法治根基,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明辨是非、坚守底线,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始终守初心与使命,确保个人与团体发展不偏航、不越界,为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守戒律”是行事底线,更是蒙恩之道。上主在西乃山向梅瑟颁布十诫,作为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核心,“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等准则,指引百姓成为“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19:6)。戒律是宗教团体有序运行的保障,也是个人修身立德的底线。无论是宗教团体的内部规章,还是社会公认的公序良俗,都是约束行为、净化心灵、维护集体利益的重要准则。坚守戒律,本质上是对自我的严格要求,是对他人的尊重包容,是对社会秩序的自觉维护,更是宗教教职人员安身立命的根本。“敬畏上主是智慧的肇基;认识至圣者就是睿智”(箴9:10),守戒律的核心在于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在日常侍奉与生活中,我们要严守宗教团体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公序良俗,坚决抵制各类不良风气与违规行为。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待人接物中坚守诚信原则,在利益诱惑面前守住道德底线,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戒律如堤坝,能阻挡罪恶的洪流;如指南针,能引领我们行稳致远,唯有坚守戒律,才能以自身的模范行为维护宗教团体的良好声誉,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与认可。
“重修为”是成长关键,更是成圣之途。圣经教导我们:“在一切之上,你要谨守你的心,因为生命是由此而生”(箴4:23)。修为是个人成长的核心,在于内心的更新与生命的改变,是在基督内不断雕琢自己的过程,是精神境界的升华,更是践行社会责任的内在支撑。对于宗教界人士而言,重修为不仅是宗教教义的内在要求,更是新时代下提升自身形象、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耶稣教导门徒:“凡你们愿意人给你们做的,你们也要照样给人做”(玛7:12)。这正是修为的实践准则,以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事,谦和待人、宽容饶恕。我们常常容易看到别人眼中的“木屑”,却忽略自己眼中的“大梁”。要常怀自省之心,客观看待自身的优点与不足,勇于正视问题、改进缺点,在自我反思中不断完善自我。要秉持谦和友善的态度对待他人,尊重不同的信仰与观念,学会包容差异、化解矛盾,以真诚与善意搭建沟通的桥梁。要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与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困难与挑战时不退缩、不气馁,以乐观豁达的心境应对人生的风雨。我们当在修德行上持续发力,在宗教活动中践行服务理念,在社会生活中传递正能量。要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不断提升道德境界与人文素养,培养仁爱、宽容、诚信、责任等良好品格,让个人修为在实践中不断升华,成为有素养、有品格、有担当的新时代宗教界人士。
“树形象”是奋进目标,更是见证之光。“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使它再咸呢?它再毫无用途,只好抛在外边,任人践踏罢了。你们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玛5:13-14)。这是基督对门徒的殷切期盼,也是我们树立自身形象的核心指引。盐的作用是调和百味、防腐保鲜,我们当以良善言行调和人际关系,以圣洁品格抵御世俗污染;光的使命是照亮黑暗、指引方向,我们当以好行为彰显信仰价值,让他人因我们看见基督的荣光。作为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乎个人声誉,更关乎宗教团体的整体形象,影响着社会对宗教的认知与评价。“树形象”,就是要以良好的言行举止展现宗教界的积极风貌,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家庭中成为和睦的使者,在教会中成为侍奉的榜样,在社会中成为荣主益人的见证,始终坚持以善为先、以爱为本,用友善的言行对待他人,用真诚的态度服务社会,用积极的行动传递温暖,让社会各界通过我们的实际表现,看到宗教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增进宗教与社会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共同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让我们携手同心,将“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推进我国天主教中国化的道路上彼此勉励、相互扶持,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以良好形象传递正能量。愿每一位天主教界人士都能在践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中收获丰盛恩宠,为促进宗教和睦、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家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共同书写新时代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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