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主题教育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5-12-23作者:杨晓亭 主教
近期,陕西省天主教“两会”召开了省天主教“两会”主席和副主席联席会,及副秘书长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天主教神哲学院教师员工动员部署会,首先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上也认真学习了全国、全省、市统战、民宗部门下发的“在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省天主教“两会”制定的相关实施方案,榆林市天主教爱国会也将市委统战部编印的《榆林市宗教人士学习手册》发放给每一位教职人员,作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手头文献资料。
通过参与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深入反思了自身在思想修养、行为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对新时代宗教教职人员应具备的素养与担当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此次主题教育如同一场思想的 “大扫除”,精神的 “补钙剂”,让我们在理论学习中筑牢根基,在对照检视中明确方向,在实践思考中提升境界。现将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学法规:筑牢思想根基,明晰行为边界
法规是治国之重器,是行为之准绳。对于宗教教职人员而言,学习法规不仅是了解条文内容,更是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的过程。在主题教育学习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学法规” 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法规成为指导工作、规范言行的“指南针”和“护身符”。
过去,我们对部分法规制度的学习存在 “浅尝辄止” 的问题,满足于大概了解,缺乏系统性、深层次地钻研,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 “不知边界、不懂分寸” 的情况。通过此次主题学习教育,我们重新梳理了与自身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准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具体的业务工作规范,从《宗教事务条例》到相关配套的规章办法与制度,逐一对照学习、深入领会。我们深刻体会到,每一条法规的制定都蕴含着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对风险隐患的防范,每一项制度的执行都关系到工作的有序推进、事业的长远发展。
“学法规” 更要学深悟透其精神实质。法律法规不仅是行为的 “底线”,更是价值的 “导向”。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精神的核心是公平正义、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法规为依据,不偏不倚、公正履职;在生活中,要自觉遵守法规纪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时,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摒弃 “人情大于法理”“经验代替制度” 的错误观念,让依法管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财产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
二、守戒律:严守纪律底线,不越雷池半步
“戒律” 是约束行为的 “紧箍咒”,是抵御诱惑的 “防火墙”。对于宗教教职人员的职业操守,都是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此次主题教育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守戒律” 不仅是对个人的保护,更是对宗教健康传承与发展的应有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金钱、权力、人情等都可能成为突破纪律底线的 “陷阱”。如果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戒律、心存敬畏,就很容易迷失方向、误入歧途。通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令人警醒、发人深省,让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 “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开始” 的深刻内涵。
“守戒律”关键在于“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一方面,要敬畏纪律的严肃性,深刻认识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无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不搞特殊、不越雷池。另一方面,要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自我认知,坚守道德和纪律底线;在小事小节上,要严格要求自己,不以“小事无碍”“小节不拘”而放松警惕;在面对诱惑时,要守住第一次,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在工作中,我们始终以纪律条例为镜,时刻对照检视自己的言行,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倾向,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纪律和时间的检验。
同时,“守戒律” 还要主动接受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无论是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还是同事监督、自我监督,都是促使我们严守戒律的重要保障。要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接受群众评议,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行为在监督中规范。
三、重修为:锤炼道德品行,提升综合素养
“修为” 是个人内在品德、能力素质的综合体现,是“学法规、守戒律”的内在支撑。如果说法规和戒律是外在的约束,那么修为就是内在的自觉。只有不断加强自身修为,才能从根本上做到明事理、辨是非、知荣辱,才能真正实现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重修为,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道德是立身之本、成事之基。作为新时代的宗教教职人员,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对宗教事业健康传承的执着;守公德,就是要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上爱天主,下爱世人,在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严私德,就是要注重教会团体建设,做到廉洁齐教、清白做人,以良好的个人品德影响身边人,体现荣主益人的深刻含义。
重修为,还要提升福传能力素养。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新的任务和挑战对我们福传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满足于现有知识、固步自封,就很难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在主题学习教育中,我们深刻认识到,“重修为” 不仅要修品德,还要修能力。通过参与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实践锻炼等方式,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在面对复杂问题时,学会运用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团队协作中,注重沟通协调、互补共赢,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重修为,更要坚持自我反思、自我提升。“吾日三省吾身”,只有经常对照法规纪律、道德准则、工作要求,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才能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自我。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定期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生活中,注重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不断改进自己的言行。通过持续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努力成为一个品德高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新时代宗教教职人员。
四、树形象:践行初心使命,展现良好风貌
“树形象” 一是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 的最终体现,也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宗教教职人员的形象,都直接关系到组织的公信力和事业的发展。此次主题教育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树立良好形象,不仅要靠外在的言行规范,更要靠内在的品德修养和实际的工作成效。
树形象,二是要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对于宗教教职人员而言,初心和使命是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宗教健康传承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在工作中,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懈怠、不敷衍。面对困难和挑战,要敢于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宗教教职人员的精神风貌。例如,在面对复杂的工作任务时,应主动担当、积极协调,加班加点完成工作,用实际成效赢得同事和群众的认可;在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时,应耐心倾听、积极回应,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用真心实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树形象,三是要坚持求真务实,锤炼优良作风。良好的形象离不开优良的作风。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摆花架子。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注重工作细节,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努力把每一项工作做到最好。在生活中,要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贪图享乐、不铺张浪费,以良好的生活作风树立自身形象。
树形象,四是要做到言行一致,坚守诚信底线。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基。树立良好形象,必须坚守诚信底线,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工作中,要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隐瞒实情、不弄虚作假,不谋取私利、不损害集体利益;在生活中,要言而有信、待人真诚,以诚信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只有做到言行一致、诚信为本,才能树立起可信、可敬、可靠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向
通过此次主题教育,我们在思想、纪律、修为、形象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认识提升,但对照更高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规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强,对部分法规制度的理解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在守戒律方面,有时存在 “小节不拘” 的思想,对一些细节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创新意识和攻坚能力还存在不足;四是在树形象方面,有时过于注重工作成效,对自身言行的细节规范还不够严格。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法规学习,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做到学深悟透、熟练运用,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严守纪律戒律,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做到慎独、慎微、慎初,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越雷池、不碰红线;三是加强修为提升,既要注重道德修养,也要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四是注重形象塑造,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做到言行一致、诚信为本,以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工作成效树立新时代从业者的良好形象。
此次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 主题教育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精神淬炼,让我们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将把此次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良好的形象,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宗教健康传承事业,为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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