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7-02-27作者:

第二章  任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1.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天主教界开展爱国主义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思想教育,坚持中国化方向,维护教会健康发展。
2.发挥联系广大信教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国神长教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3.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天主教界的合法权益。
4.会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建立健全天主教有关规章制度,推动神学思想建设。
5.协助教务组织办好神学院校,做好天主教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6.协助教务组织做好教区和堂区工作,创建和谐教堂,为广大信教群众服务。
7.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教会自养工作,为推进牧灵福传事业提供经济基础。
8.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带领广大神长教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9.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天主教界的友好交往,相互尊重,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10.加强与各省(区、市)天主教爱国会的联系,指导工作,沟通情况,积极调查研究,并为各省(区、市)爱国会提供服务。


第七条    各省(区、市)天主教爱国会有遵守与履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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