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信仰初心 践行时代使命
——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26-01-08新闻来源:武汉市天主教爱国会作者:武汉市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常平强神父
近期,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的深入学习中,我作为一名天主教神父,经受了一次深刻的信仰淬炼与思想洗礼,对新时代宗教教职人员的使命担当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
一、学法规,筑牢信仰践行的法治根基
作为天主教神父,首先是国家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立身之本,更是践行信仰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系统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国家法律法规并非宗教活动的“束缚”,而是保障宗教健康传承、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屏障。
圣经教导“要顺服掌权者”,这与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高度契合。学法不是简单的条文记忆,而是要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自觉将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框架内开展。唯有将法治思维根植于心,才能明晰行为边界,抵御各类风险干扰,确保信仰之路行稳致远,真正守护好广大信众的共同福祉。
二、守戒律,坚守正信正行的信仰生命线
在筑牢法治根基的基础上,恪守教会戒律是守护信仰纯粹性的核心要义。戒律是信仰的“护身符”,是天主留给教会的神圣嘱托,更是神父保持初心、践行圣召的核心准则。天主教的戒律体系,从天主十诫到教职人员的誓愿,无不彰显着“爱主爱人”的核心要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一脉相承——“勿杀人、勿偷盗、勿妄证”的诫命呼应着“友善、文明、诚信”的时代风尚,“贞洁、贫穷、服从”的誓愿承载着奉献社会、服务群羊的初心使命。
对天主教神父而言,守戒律是对信仰纯粹性的坚守:既要恪守教会传承千年的戒律规范,在灵性生活中保持清醒与坚定,摒弃私欲、一心向善;也要以戒律为标尺,抵制宗教活动商业化、异端邪说渗透等不良现象,严守社会公序良俗。通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我更加深刻体会到,戒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心存敬畏是根本,慎独慎微是保障,唯有时刻以戒律约束言行,才能不辜负天主的托付与信众的信赖。
三、重修为,涵养爱主爱人的精神境界
法规为信仰划定边界,戒律为修行锚定方向,而内在修为则是连接二者与实践行动的关键桥梁。修为是神父内在品德与灵性素养的综合体现,是连接法规戒律与实践行动的桥梁。如果说法规和戒律是外在约束,那么修为就是内在自觉。作为牧灵福传的践行者,神父的修为直接影响着信众的信仰认同,决定着能否真正践行“爱人如己”的教义。
在思想修为上,我始终坚持将宗教教义教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信仰生活,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灵性修为上,通过每日祈祷、默想圣经、定期灵修,净化心灵、坚定爱国爱教的初心;在品德修为上,常怀谦卑之心对待信众,常怀仁爱之心服务社会,常怀自省之心检视言行。修为的提升没有终点,唯有持之以恒修行,才能让信仰的力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树形象,彰显新时代神父的责任担当
当法治思维根植于心、戒律准则融入血脉、修为素养日臻完善,树立良好的神职人员形象便成为必然的价值追求。形象是内在素养的外在投射,是神父身份的“活名片”。“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最终的落脚点在于树立良好形象,以言行诠释信仰真谛。神父的形象,不仅关乎个人声誉,更关乎教会在社会中的公信力。
树立良好形象,要做爱国爱教的践行者,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把爱国与爱教有机统一,引导信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做正信正行的引领者,以自身言行示范,引导信众树立正确信仰观,抵制迷信与异端,传递信仰正能量;要做服务社会的奉献者,践行“爱人如己”的教义,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扶危济困、助学敬老中彰显宗教的时代价值。
此次教育学习是一次深刻的思想自省,更为新时代天主教教职人员明晰了前行方向。“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的要求,既是信仰坚守的内在准则,也是服务社会的行动指南。唯有将其融入信仰实践的全过程,才能持续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践行成效,凝聚起天主教界爱国爱教、正信正行的强大力量,为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民族复兴贡献应有的担当与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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