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教会规章,严肃教风,规范教职人员行为,保证天主教团体、场所及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近日,湖北省天主教界制定出台《教职人员违规犯戒惩处规定》,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教。
此规定根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湖北天主教爱国会章程》《湖北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经征求多方意见、认真探讨论证后制定。
规定适用于湖北省天主教内所有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遵循教规与国法并重、惩处与教育结合、公开透明、信息化协同等原则,共有7章34条,包括总则、惩处的种类和适用、违规犯戒行为及其适用的惩处、惩处的权限和程序、惩处的解除、复核和申诉、附则等,内容翔实、条理清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近年来,湖北省天主教“两会”通过系列学习观摩活动、教风督查及场所评估等方式,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教。此次规定的出台,正是在此基础上,对全面从严治教的进一步深化。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天主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湖北的和谐稳定与文化繁荣贡献力量。
今后,湖北省天主教“两会”还将通过加强联系督导等方式,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