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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主教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召开中东部地区教职人员专题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09-27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天主教“两会”作者:玛利亚

  9月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天主教“两会”组织,就9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19号令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内蒙古天主教“两会”副主任、呼和浩特教区秘书长田磊神父主持带领,内蒙古天主教中东部地区,涵盖呼和浩特教区、赤峰教区、乌兰察布教区教职人员近40人参加。

  会议指出,制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形势下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办法》共10章76条,总结概括为“六大管理”:管理组织、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登记的程序要求,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本场所人员的宗教活动、社会活动、对外交流等。

  会议强调,《办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宗教领域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教区、各市级天主教“两会”要全面准确把握《办法》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坚持责任担当,深入学习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对照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自治区天主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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